
近日,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认定2019-2020年度全国“四好”商会的通报》。对照全国“四好”商会建设标准,在各地工商联逐级推荐、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、全国工商联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,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江门市浙江商会被认定为2019-2020年度全国“四好”商会。
继2019年获得广东省“四好”商会后,商会今年再进一步,获此殊荣。作为被认定1478家2019-2020年度全国“四好”商会之一,这是全国工商联对我会工作的认可和肯定,也是商会领导班子精诚团结、乐于奉献,全体会员砥砺奋进、共同努力的结果。
江门市浙江商会将继续努力,把每一份荣誉转化为奋勇前行的责任和动力,传承浙商文化,弘扬浙商精神,塑造浙商良好形象,打造浙商品牌,为江浙两地社会文化交流和经济建设,为开创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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